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吉林视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的重要时间段,白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紧紧围绕白城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精神,以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为核心,切实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在农村城市化管理过程中,以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为契机,紧紧围绕“721”工作法,全力配合协助各乡镇做好相关工作,探索建立农村城市化管理的有效运行模式,创新监管模式,实现了“净化、序化、美化、便利化”农村城市化的预期目标。
——强化高位统筹,高规格组建农村执法中队。市城管局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以改变村居容貌、改善乡村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落实环境卫生整治、完善基础设施等举措,切实提升乡村新颜值、提振乡村精气神。8月22日,市城管局成立了白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乡管理执法中队, 每个乡镇配备具有执法资格的固定执法人员5名,由市城管局抽调人员培训组建,洮北区每个乡镇2人,白城经开区3人,就这样一对一成立了11个城乡管理执法中队,共计23人,配备执法车辆11台。实施农村城市化管理,派驻人员由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工作以属地为主,对乡村环境卫生开展常态化管理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乡村治理机制。随着农村城市化的深入推进,明确了“抓问题要抓根源、抓管理要抓体系”的基本思路,建立健全治理体制机制,确保无管理缝隙、责任空档。一是强化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监管,积极宣传、引导、督促、教育农村居民树立卫生意识,及时制止居民不文明行为,维护环境卫生。加强乡镇街道、市场秩序整顿,及时制止商户店外经营、占道摆放,流动商贩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靠等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保障街面整洁、市场井然有序。维护和管理好农村道路、路灯、花坛、公厕等公共设施,对偷窃、毁损、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及时制止,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二是完善农村管理机制。加强农村规划的管理和落实,在农村规划范围内,坚决杜绝一切违反农村规划、超出规划、无规划的建设行为,对无合法建设手续的建设行为要及时制止,对违建的建筑物,协助属地政府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拆除,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硬性约束力。三是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突出重点”为原则,开展全区范围内农村城市化及城市管理薄弱区域的督查考核,加实加密巡查力度,坚决做到不留盲区死角。
——强化重点治理,农村城市化工作取得实效。围绕农村城市化工作重难点,结合实际加大执法力度,使农村城市化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农村村内治理。市城管城乡管理中队自派驻各乡以来,开展了农村环境卫生“六清、两化、一协议”整治活动(六清:清垃圾,清粪便、清污水、清路障、清小广告、清柴草垛。两化:美化和绿化。一协议:农户门前三包协议)。截至目前,配合属地政府清理乡474个自然屯农村违规柴草垛160多个;粪堆50余堆;清理垃圾260余吨;清理店外店400余处……同时,城乡管理执法中队响应属地政府工作要求,相继参与了秸杆禁烧24小时看守工作及非洲猪瘟防疫工作。二是加强河段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了为期58天的专项集中清理行动。出动1740余人次,铲车、翻斗车1160余车次。共平整河道及两岸土地10万余平方米,清理清运各类垃圾15320立方米。组织工作人员,每日对河面进行检查巡视,对漂浮垃圾进行集中打捞,统一清运到指定地点。三是加强土地收储工作。会同征收、国土、规划及测绘部门,完成对白城经开区西部收储区范围内建筑物的普查,共计普查西部收储范围内建筑物1825处。目前,已向土地、规划部门发函认定土地使用性质及违法违章建筑认定和违法违章用地裁决,同时协助包保部门拆除阻碍收储工作的违法违章建筑。
为全面提升城乡治理品质,我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与各乡、各部门紧密合作,极大地提高了农村群众的城市化意识水平,在实施农村城市化管理工作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同时为携手共建美丽乡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了贡献。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有文章来源系网络转载,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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